(1)爐排上正常的燃燒情況是:火焰密布均勻,呈亮黃色沒有竄冷風的火口,燃盡段整齊一致,約在距離最后一排固定片末端500~600mm燃盡,灰渣是暗色,從煙窗冒出的煙呈淡灰色。
(2)煤層厚度在調整后,保持一定厚度,不能時厚時薄,只有當煤種更換或鍋爐負荷急需變動時,才改變煤層厚度,煤層厚度一般為80~180mm,對煙煤利用薄層快速燃燒,煤層厚度為90~120mm,煙煤或者煙煤與無煙煤混燒時,煤層厚度可在100~130mm,對無煙煤采用厚層慢速燃燒,煤層厚度>130mm,同樣,煤濕度大,亦宜采用厚煤層慢速度燃燒。(以上數據僅供參考)
(3)煤斗內不能缺煤,隨時消除煤斗“燃煤搭橋”現象。
(4)當煤進入爐膛后,如果煤在距離煤閘門400mm處還沒有著火(脫火),應打開爐門撥火,將后面燃燒的煤撥到煤閘門附近的煤層上,或投入木柴,加快著火速度,正常應在距閘門200~300mm范圍著火;但也不允許提前至煤閘門下面燃燒,燃燒過前會燒壞煤閘門,此時可對燃煤適當地增加水份或加快爐排速度。
(5)切忌鐵器或其他雜物入爐,防止卡住爐排
(6)如燃燒結焦時,應及時設法清除,不許繼續增長。
(7)當火床上出現“火口”或燃燒物不均勻時,應耙平,保證火床均勻平整。
(8)風室內及爐排前部的灰渣和漏煤應及時清除,一般應每2小時清灰一次。
(9)2~3小時短時間的壓火,應將煤層離開煤閘門100mm,防止燒壞閘門。